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尾砂处置方式变更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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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尾砂处置方式变更 |
建设地点 | 娄底市新化县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玉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所产生尾砂原依托新化县东升尾矿综合回收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尾砂回收建设项目处理,因新化县东升尾矿综合回收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注销,新化县玉坤金矿改扩建项目尾砂拟变更为进入株梓洞尾矿库处置,株梓洞尾矿库加高扩容,废石堆场淋滤水处置方式、厂区初期雨水处置方式相应变更,主井口新增手选工序。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主井口废石堆场淋滤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主井口一段破碎、洗矿工序;副井口废石堆场淋滤水经收集后用于废石堆场洒水抑尘。选矿厂厂前选矿废水及尾矿库溢流水经相应沉淀设施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厂,正常情况下不外排;在株梓洞尾矿库回水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溢流水无法回用选厂的情况下,尾矿库溢流水须经坝下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椿树坪河。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排入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绿化。 2、选厂破碎及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重力沉降室+湿式除尘处理达标后经5m高排气筒外排。 3、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回水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严格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做好废石场及尾矿库的环境管理,落实本项目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5、其他环保措施按原环评批复要求执行。 |
公众参与 | 采取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及调查问卷等形式。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34份,其中个人29份,团体5份。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项目的建设均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