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38桃源火车站至桃花源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238桃源火车站至桃花源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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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238桃源火车站至桃花源公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桃源县、桃花源管理区境内 |
建设单位 |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起于规划的杨家台至桃源火车站公路与规划的S238常吉高速河洑互通至桃源火车站公路平交口(漳江镇高桥村),路线向南延伸,途径大平村、十字路村、八公桥村、狮子殿村后,在剪市镇东北侧剪家溪设沅水特大桥跨越沅江进入桃花源管理区境内,终点在黄土坡村与国道G319(K1391+088)相接。路线全长16.612公里,按一级公路设计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2米,路面宽度18米,共设桥梁1707米/6座,涵洞72道,平面交叉7处,立体交叉1处,项目总投资8.5645亿元,工期36个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 (二)进一步优化线位和工程方案,尽量绕避生态敏感 区。做好路基边坡、取土场、弃渣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重点监理沅水特大桥等施工现场,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及时实施。 (三)工程不设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沥青和混凝土全部外购,经专用车辆运至铺路现场使用;加强施工场地及土石方运输车辆管理,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弃渣禁止排入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施工场地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适时采取临时声屏障等降噪措施。 (四)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对营运期噪声超标路段采取设置禁鸣标识、跟踪监测、预留环保费用等降噪措施,并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配合地方政府按规划要求控制沿线土地使用,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群)。 (五)加强生态敏感区路段的施工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 1、沅水特大桥涉及常德市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沅江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桃花源风景名胜区马石悬棺景区三级保护区、沅水桃花源段鲂大鳍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按照环评报告及相关部门要求,合理安排特大桥施工时间,以减缓对饮用水源及水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沅水桃花源段鲂大鳍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路段施工应取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2、工程施工应严格控制在施工红线范围内,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设取、弃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工程。 3、沅水特大桥涉水桥梁施工采用下沉无底双壁钢围堰施工工艺,桩基础钻孔产生的钻渣和淤泥及时运送至指定的弃渣场处置,严禁将施工废渣排入沅江;施工期间加强自来水厂取水口水质跟踪监测。 4、沅水特大桥应设置高等级防撞护栏;桥梁两侧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防渗应急事故池,收集的雨水径流及事故废水沿路线纵向排到饮水源保护区范围外;桥梁两端设置指示和警示标志,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全线制定交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 |
公众参与情况 | 参与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均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认为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利。希望建设单位在施工期环保措施得以落实,降低环境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