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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平江(湘赣界)至伍市高速公路工程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8-01-31 00:00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平江(湘赣界)至伍市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省平江(湘赣界)至伍市高速公路工程 

建设地点 

平江县 

建设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公室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平江(湘赣界)至伍市高速公路工程位于平江县境内,贯穿平江县东西方向,路线起于湘赣交界处石牛寨镇扩大村,与江西省的修水至平江(赣湘界)高速公路相接,往西南在龙门镇柘溪村设龙门互通,经木金乡南侧(设长寿服务区)至长寿镇复建村设长寿互通,经长寿镇北侧郎溪村、飞跃村至加义镇方塘坪设加义互通,之后路线继续往西经红花尖水库至三市镇大洞口村;路线向西于三市镇北侧设三市互通,向西上跨在建的蒙华铁路,在矮洲跨越汨水,于新仁村与平汝高速公路(S11)交叉设平江南枢纽互通,之后沿平江县城规划南侧外缘布线至三阳乡甲山村设平江西互通,路线折向西北,在瓮江镇东北侧石平村设置瓮江互通;在浯口镇南侧兰桥村设浯口互通,路线向西于伍市镇与京港澳高速公路(G4)交叉设伍市枢纽互通,路线全长93.536km。主要控制点:石牛寨镇、汨罗江、红花尖水库、三市镇、蒙华铁路、汨水、平汝高速、瓮江镇、浯口镇、京港澳高速。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26.0m;连接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为10m或12m。全线共设桥梁94座(含互通匝道桥,隧道8座,涵洞、通道、天桥391座,设互通式立交9处,服务区2处,匝道收费站7处,省界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和交警路政基地各2处。工程总投资110.53亿元,工期4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工程建设应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好土地调整、拆迁安置、水土保持、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进一步优化线路及工程方案,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对路基、桥梁、隧道、交叉、防护等用地进行优化设计,以减轻生态环境影响,做好工程占地和生态恢复平整工程,减少工程造成的生物量损失。 

(二)按环评报告要求,对敏感点营运期声环境预测超标路段设置隔声屏障、安装通风式隔声窗、加强绿化及预留环保资金等措施,确保道路两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运营期加强沿线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按规划要求,控制沿线土地使用,在主线中心线两侧320米、连接线及互通匝道中心线两侧60米范围不得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群)。 

(三)服务区设置二级生化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收费站及配套设施产生的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达标后外排,底泥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四)做好跨水大桥的防撞设计,两端设置限速警示牌,矮洲汩水大桥、加义汨水大桥和浯口汨水大桥应设置完善的封闭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事故池,并加强设施管理,禁止桥面径流排入环境敏感区。制定全线交通突发事故环境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案中的保障措施,防范突发事故环境污染风险。 

(五)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废水、噪声、水土流失等污染,防止生态敏感区破坏: 

1、按照环评报告及水务、畜牧等部门要求,合理安排大桥及桥墩施工时间,以避免对饮用水源及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浯口汨水大桥路段施工应在平江县黄金洞水库水源取代现青冲水厂使用的汨罗江江水水源后,方可开工建设。汨罗平江段斑鳜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路段施工应取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2、取土场、弃渣场、施工生活生产区、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等临时工程不得设置于湖南平江石牛寨国家地质公园、长寿省级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取消Z1弃渣场、S1和S4施工生活营地、BY3预制拌合场。 

3、工程施工应严格控制在施工红线范围内,取土、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做到土石方平衡,避免大填大挖;取土场、弃渣场、临时施工场等应设置护栏、挡板、清扫等设施,确保场地的整洁、卫生、安全。主要施工场地出口应设置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洁检查站,对外运渣土(垃圾)车辆进行必要的防漏防尘处理,防止渣土(垃圾)运输对周边环境污染。 

4、工程各涉水桥梁施工采用下沉无底双壁钢围堰施工工艺,桩基础钻孔产生的钻渣和淤泥及时运送至指定的弃渣场处置。严禁将施工废渣排入沿线江、河、水库、农田中。 

5、沥青搅拌站和混凝土拌合站站内须配备烟气、粉尘收集和净化装置,实现密封作业和达标排放。 

6、对工程沿线古树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取就地保护,施工前应设置必要的隔离护栏和缓冲地,防止道路施工对其产生破坏。 

7、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临近集中民区的施工场应设置临时移动隔声屏障。 

(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设单位应定期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环保管理与环境监测费用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工程概算中落实,环保投资必须纳入工程投资概算。 

公众参与情况 

参与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均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认为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主要希望建设单位在施工期环保措施得以落实,降低环境不利影响。 

    

湖南省平江(湘赣界)至伍市高速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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