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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宁乡东湖塘风电场工程拟批复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7-12-29 00:00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批准《长沙宁乡东湖塘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长沙宁乡东湖塘风电场 

建设地点 

长沙市宁乡县东湖塘镇、资福镇、坝塘镇境内 

建设单位 

宁乡罗仙寨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长沙宁乡东湖塘风电场位于长沙市宁乡县东湖塘镇、资福镇、坝塘镇境内,坐标介于东经112°27′44′′~112°31′22′′,北纬28°03′43′′~28°04′45′′之间,场址平均海拔约170~328m。工程装机容量为50MW,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 MW的风力发电机组,每台发电机组配置一台电压等级为35kV的箱式变电器,预计年上网电量为10365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为2073h,容量系数为0.237。项目由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式变压器、110kV 升压站、  综合楼、事故油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组成。项目设计改造道路约0.89km,新建道路约14.37km,直埋电缆沟约16.9km。项目总占地面积25.539hm2,其中永久占地1.436hm2,临时占地24.103h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和设计。严格按照湘发改能源[2016] 822号文件规定,落实对风电项目建设选址及管理的有关要求。鉴于该项目距离白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较近,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任何建设,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道路边沟设计,将升压站处理达标后的排水、路面径流导流至水库汇水范围外。优化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的施工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对地表的扰动;项目应选用低噪音风机、变压器等设备,风机叶片建议采用液压举升车进行运输,最大程度降低道路开挖面积,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控制道路路基和路面宽度,原则上不超过5m;风机布设点应避开植被丰富地段。 

2、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确保生态安全。道路工程及风机平台建设过程应严格保护好区域内的植被,控制施工区域面积,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工程临时占地对自然植被的破坏。新建道路、风机平台以及弃渣场表土应妥善堆放,施工结束后用于迹地生态恢复;工程各项建设活动均在工程占地范围内开展,施工任务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并及时完成生态恢复;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并结合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及时绿化并恢复植被;植被恢复应合理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成活率高的物种;加强生态恢复区后期培育与养护,消除水土流失和景观影响,严格保护和恢复生态用地;优化设施景观设计,确保风电场景观与周边自然生态和谐相融。 

3、全面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新建道路工程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道路、弃渣场及风机平台边坡坡脚应筑浆砌石挡墙及护坡,施工道路两侧和渣场周边科学设置排水沟,降低发生水土流失、山体滑坡、路基塌方、渣场冲垮等灾害引发的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施工生产生活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中不得随意砍伐树木,破坏植被,落实“少占用、边施工、边恢复”的生态恢复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工程占地范围内和进场及场内道路两侧的动植物;施工期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施工区域应及时洒水降尘,减少粉尘和扬尘的产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防止噪声扰民。 

4、落实营运期环保措施。风电场运行期升压站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GB8978-1996)后回用,雨季通过专用管道排往升压站南面,严禁排入白云水库汇水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置;做好风电机组、箱式变压器的检查维护,设置事故集油池预防漏油风险;变压器设备等故障维修将产生的废油属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危废管理的相关要求,收集、暂存并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同意报告表提出以风电机组为中心设置390m的噪声防护距离,对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现有居民进行搬迁、功能置换或采取相应的噪声减缓措施,并加强营运期噪声跟踪监测,满足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预留噪声监测和防治经费,确保风机运行噪声不扰民。 

  

5、制定环境监测年度计划,切实做好风电场对迁徙鸟类影响观察,每年鸟类迁徙季节重点监测;加强鸟类保护宣传,切实履行保护职责,候鸟迁徙季节应严格控制风机运行时间,如发现风机运行对候鸟迁飞有影响,应立即采取停运风机等有效措施。 

6.项目施工、运行过程中,若对周边居民区的环境影响超出报告表预测结果,及时采取停止施工、停止风机运行等相应措施。 

7.你单位应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湘发改能源〔2012〕445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规划,单台风机机位390米范围内不得再规划建设其他建筑物,尤其是噪声敏感的建筑物。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采用现场张贴公告、报纸公示、网上公示和问卷调查的形式。发放收回个人调查表格表45份、团体调查表10份,调查结果均无反对意见。 

长沙宁乡东湖塘风电场工程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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