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人民桥至涧岩头(周家大院)公路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零陵区人民桥至涧岩头(周家大院)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零陵区人民桥至涧岩头(周家大院)公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永州市零陵区境内 |
建设单位 | 永州市零陵区交通运输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零陵区人民桥至涧岩头(周家大院)公路工程起于零陵区富家桥镇人民桥,与 G207(K2785+750)相接,往西下穿洛湛铁路后沿贤水南岸布线,经张阿复村、木山底村、古木头村、船头村、高车头村、涧岩头村(周家大院),止于何仙姑村沙洲上。路线全长 21.845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2.0m,沥青混凝土路面,设桥梁330.14m/5座,涵洞76 道,平面交叉48处,工程总投资30164.93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细化道路局部布线,优化取土场、弃渣场选址,严禁在零陵区潇水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土场、灰土拌合站、施工生产区、堆放料场等工程。3、道路选线应避让沿线的古树名木,对K0+000 路侧的香樟、K16+122.5 路侧的枫杨、K18+365 路侧的枫杨、K21+285路侧的罗汉松等实行就地保护,采取设置标牌、护栏(围栏)等保护措施,严禁对其移栽与砍伐。(四)对水岩头村(K16+370-K16+49)、仙姑村(K21+080-K21+800)等临公路首排住宅建筑安装隔声窗,并采取噪声跟踪监测、预留环保费用等措施。(五)工程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公路不得穿越周家大院古建筑群建设控制区、何仙观遗址区,严禁施工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参与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均支持本工程建设,无反对意见。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有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希望建设中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尽量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