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竹市至哲桥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说明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耒阳市竹市至哲桥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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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耒阳市竹市至哲桥公路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说明 |
建设地点 |
耒阳市境内 |
建设单位 |
耒阳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 |
项目概况 |
2012年3月我厅批复了《耒阳市竹市至哲桥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湘环评[2012]56号)。2017年6月5日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耒阳市竹市至哲桥公路修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发改基础[2017]484号),根据《耒阳市竹市至哲桥公路修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湘发改基础[2017]484号文,变更调整概况如下:路线起于双家冲,与S320相接,经涨角岭、经大市循环产业园边缘、邓公庙、于长塘下穿京港澳高速公路桥,继续往西在长洲雷家跨耒水,经谭湾、才冲,畔冲与G107老路平交,经中岗湾,止于哲桥与G107改线相接,全长23.156km。项目变更后分二期实施,其中竹市至长塘段(二期工程,全长11.177km)建设等级调整至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1.5m;长塘至哲桥段(一期工程,全长11.979km)的公路等级、线位走向未发生变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对新塘村k1+400-K2+000路段,采取设置禁鸣标牌、加密加宽绿化林带、噪声跟踪监测、预留环保费用等措施。 2、对K0+500路侧古乌桕树、K1+300路侧古樟树设置围栏或护栏,进行挂牌就地保护,禁止道路施工对古树的产生破坏。3、当地规划部门合理控制沿线土地利用,竹市至长塘段(二期工程,全长11.177km)公路两侧60m 范围以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等主体建筑。4、余仍按我厅湘环评[2012]56号文执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参与调查的公众100%支持本工程建设,认为对改善交通状况和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有利,希望建设单位文明施工,降低环境不利影响,早日建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