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4000吨/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变更
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永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4000吨/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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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永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4000吨/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设内容变更 |
建设地点 |
永州市东安县 |
建设单位 |
永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4000吨/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2008年经省环境保护局批复。2017年,经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国土厅、永州市人民政府联合核查,该项目存在“报小建大”问题。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该公司受让永州莲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500吨/日水泥熟料产能指标进行产能置换。产能置换后,项目产能由原批复的4000吨/日扩大至5500吨/日,年产水泥熟料165万吨,年产硅酸盐水泥230万吨,产品结构由原批复的P.C32.5复合硅酸盐水泥和42.5等级普通硅酸盐水泥调整为42.5等级和52.5等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取消生产32.5等级水泥产品,同时调整优化项目布局和配套环保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按5500吨/日熟料规模建设窑系统。 2、严格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有组织、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处理及排气筒设置等环保措施,按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的要求进行调整,确保废气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排放限值要求。烟气在线监控装置须稳定运行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畅通。 地方政府应按照变更环境影响说明要求严格控制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的规划用地,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 3、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调整平面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要求。 5、加强对工业固废的管理,按变更环境影响说明要求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妥善处置。 6、严格按变更环境影响说明要求落实危险化学品贮存和运输、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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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
采取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及调查问卷等形式。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63份,其中个人52份,团体11份。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项目的建设均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