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4安乡新口(三岔河)至黄山头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304安乡新口(三岔河)至黄山头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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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304安乡新口(三岔河)至黄山头段公路改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安乡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安乡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起于位于安乡县三岔河镇,与国道G353线(原S306线)相接,经天保垸、新口村、新建村后,在席家湾往西,完全利用原S302线,与规划建设的S231黄山头至出口洲公路(黄山头至夹夹段)相接。路线全长38.04km,扣除完全利用段11.1km,建设里程26.94km。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8.5m~10.0m工程总投资约21428万元,工期2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文物保护等工作。2、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尽量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点;取土运输线路应避让书院洲国家湿地公园,渣土车辆实行密闭运输,切实做好施工中的扬尘防治工作;进一步优化弃渣场选址,做好路基边坡、弃渣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3、工程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 ,禁止将施工废渣排入沿线江河、溪渠、农田内。4、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对道路左侧三岔河镇三多村居民、裴家垸子居民临路首排敏感建筑采取安装通风式隔声窗的降噪措施;对曾家台居民、福田桥村居民等采取跟踪监测、预留环保费用的措施;对远期临近标准值的敏感点采取跟踪监测、预留环保费用,视监测结果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道路两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5、制定全线交通事故环境应急计划,落实应急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 |
公众参与情况 |
参与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均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认为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利。希望建设单位在施工期环保措施得以落实,降低环境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