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屈原磊石至营田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省道屈原磊石至营田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省道屈原磊石至营田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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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省道屈原磊石至营田公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屈原管理区境内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省道屈原磊石至营田公路工程起点位于岳阳市屈原管理区磊石,与规划的省道鹿角至磊石公路顺接,路线呈南北走向,路线向南沿西堤路(原X048)布线,经琴棋乡、大湾、青港、白鱼岐,到达终点营田镇与省道S316(原S307)相接,路线全长20.058公里。按二级公路设计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共设桥梁66米/1座,涵洞5道,平面交叉20处,项目总投资16252.88万元,工期24个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及时实施。禁止在各生态敏感区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用地,施工废水、弃渣不得排入或倾倒至岳阳市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3、优化道路局部布线,统筹安排工程取土、填挖方、弃渣,达到土石方平衡。做好路基边坡、取土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对K0+780、K0+870、K9+060、K9+130、K19+200分布的大树采取原地保护措施。4、对永丰村(磊石山)(K0+000~K0+960)、推山咀社区居民点(K18+920~K20+058)等路段进行跟踪监测、预留环保费用,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5、制定交通事故环境应急计划,落实应急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伴行湘江路段设置防撞护栏,线路起点、终点位置设置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过的警示牌,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绕行方案。 |
公众参与情况 |
参与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均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认为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利。希望建设单位在施工期环保措施得以落实,降低环境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