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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53汝城县热水至三江口公路工程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7-05-23 16:44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353汝城县热水至三江口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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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S353汝城县热水至三江口公路工程

建设地点

汝城县境内

建设单位

汝城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S353汝城县热水至三江口公路工程路线起于汝城县热水镇热文公路与益热公路交汇处,沿S353经热水镇鱼王村、轮子坳、三江口镇热洞、沙界村止于G106(K2144+650)三江口镇,路线全长28.418km;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 60km/h(局部路段40 km/h),路基宽度10m,路面宽8.5m;设大桥106.12m/1座,中桥28.04m/1座,小桥185.2m/7座,涵洞132道,平面交叉15处,项目总投资35269.2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优化道路局部布线,做好路基边坡、弃渣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3、对位于热水汤河风景名胜区内的道路(桩号K0+000-K6+627),原则上要求沿老路改造,不进行路基拓宽工程。严禁在热水汤河风景名胜区、九龙江国家森林公园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拌和站、施工生产区等工程内容,强化景区内道路施工的环境监理。4、对K22+245红线左侧处栗树、K18+585、K13+560、K13+580红线右侧处樟树采取原地保留和保护措施,5、对临近长塘村关溪坑、高滩村塘冲、鱼王村鱼王店、鱼王村牛挨石、沙界村等居民点的路段设置限速40km/h、禁鸣标志;实施噪声跟踪监测,并预留降噪经费。6、工程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禁止将施工废渣排入沿线江河、溪渠、农田内。

公众参与情况

拟建公路沿线团体、个体公众都支持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公众认为公路在建设过程中带来的水污染、扬尘影响可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

 

 

S353汝城县热水至三江口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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