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34南县至茅草街公路改建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G234南县至茅草街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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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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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G234南县至茅草街公路改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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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南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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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南县公路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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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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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G234南县至茅草街公路改建工程路线起于南洲镇南华大桥桥头(起点老路桩号S306 K188+000),沿振兴路向西于K3+326处转向南沿规划城市道路子美路前行,于K6+480处转向东沿规划城市道路桂花园路前行,跨越南茅运河后,沿原S204(南茅线)老路前行,经过中鱼口集镇、新胜,止于茅草街镇长春大桥处(原S204 K37+900),通过互通式立交形式与G234及S221(原S202)连接;路线全长43.285km,设计速度6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K0+000~K8+025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4.5m,双向四车道;K8+025~K43+285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m,双向两车道;全线设大桥268.64m/2座,涵洞199道,平面交叉62处,互通式立交5处,分离式立交1处;工程总投资60012.469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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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细化道路局部布线,做好路基边坡、弃渣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严禁在湖南南洲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挖砂选砂场等工程内容,强化湿地公园范围内的道路改建工程的环境监理。3、按环评建议,对沿线13处噪声远期夜间预测值出现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路段禁鸣、绿化降噪、跟踪监测、预留环保费用等道路降噪措施4、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施工生产区布置于道路工程区内;工程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工程、不可外排;禁止将施工废渣排入沿线江河、溪渠、农田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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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拟建公路沿线团体、个体公众100%持支持态度,没有反对意见。公众普遍认为公路在建设过程中带来的水污染、扬尘影响希望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