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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滔(衡阳)实业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7-05-23 09:22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批准《建滔(衡阳)实业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滔(衡阳)实业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站前路以北、滨江路以西的三类工业用地上

建设单位

建滔(衡阳)实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项目概况

建滔(衡阳)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85458万元在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站前路以北、滨江路以西的三类工业用地上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工程新增用地175.8亩。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2台440t/h的国产超高压高温带一次中间再热的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运行,1台备用,配套建设1台60MW级背压机组,同步建设锅炉烟气处理系统、供水系统、化水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半封闭煤场、事故渣场等。项目建成后,年供热量730.99×104GJ,年发电量约509.9×106kW.h。该项目建设替代园区10t/h及以下燃煤锅炉和建滔(衡阳)实业有限公司现有的35t/h和75t/h锅炉,园区在建和拟建企业不再建自备燃煤锅炉,实施集中供热,锅炉外排烟气执行燃气汽轮机组的排放限值,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用设计煤种。采取有效措施对锅炉烟气进行处理,处理的烟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后,经15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外,安装外排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烟囱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采样监测平台。加强对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抑制石灰石仓、煤仓间转运站、翻车机室和灰库等粉尘。

2.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合理设计、建设相应规模的各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收集分别处理后回用。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含煤废水系统;地面冲洗水、含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化学酸碱废水进工业废水处理站经有效处理后用于脱硫系统补充水,脱硫废水经岛内处理后用于煤棚洒水抑尘和灰渣调湿;生活废水处理达标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设置足够容量事故水池,确保各种工况下生产废水不外排。

3.强化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汽轮发电机组、引风机、送风机、给水泵、碎煤机、中速磨煤机等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使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要求。工程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立足于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条件不畅时运至衡阳市鸿运钢渣处理有限公司钢渣场暂存。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等危险废物在厂区设置暂存场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一般固体废物储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废暂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5.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期施工扬尘和噪声扰民;安全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及固体废弃物,防止其污染环境。

6.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和燃煤锅炉淘汰计划及关停时间安排,做好园区供热范围内9台中小燃煤机组的关停工作。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脱硫、脱硝、除尘等系统装置的运行管理。柴油储罐区规范化设置围堰。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对管理人员进行应急培训,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采用现场张贴公告、报纸公示、网上公示和问卷调查的形式。发放收回个人调查表格表50份、团体调查表7份,调查结果均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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