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5线石门彭家堰至岗市公路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305线石门彭家堰至岗市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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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305线石门彭家堰至岗市公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石门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石门县交通运输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S305线石门彭家堰至岗市公路工程线路起于原X019 石门与澧县分界处歇凤岩(起点往澧县方向顺延450m,起点桩号K0+000),路线呈东西走向,路线基本沿X019 布线,经彭家堰、官庄峪、三圣乡、北流溪等,终点位于杜家岗的岗市大桥桥头(终点桩号K18+075),全长18.075km。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8.5m,设计速度40km/h,设中小桥梁284.32m/8座,涵洞82 道,平面交叉8 处,立体交叉1处(天桥),工程总投资18312.13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文物保护等工作;2、细化道路局部布线,优化弃渣场选址,做好路基边坡、弃渣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3、对临近三圣乡完全小学校(K13+200)路段设置限速30km/h、禁鸣等标牌。实行营运期噪声跟踪监测。4、施工场地应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工程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禁止将施工废渣排入沿线江河、溪渠、农田内。5、对道路K3+450左侧15m处水井进行保护,防止施工过程对该水井及输水管等设施产生破坏。 |
公众参与情况 |
参与调查的群众和团体都支持项目的建设,公众认为施工期噪声、杨尘对附近居民有一定的影响,希望业主采取措施,减少环境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