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2西湖果木队至黄泥湖公路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322西湖果木队至黄泥湖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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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322西湖果木队至黄泥湖公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常德市西湖管理区境内 |
建设单位 |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S322西湖果木队至黄泥湖公路工程起于朝阳路(规划的4号大道)与S231(规划的7号大道)的平交口果木队,路线沿朝阳路老路布线至北转盘后,设西湖大桥跨越新北河尾部至裕民村南部后,沿西北方向展新线至西湖管理区与鼎城区交界处黄泥湖村。路线全长6.1km,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22m,设计速度80km/h,设大桥642m/2座,涵洞43 道,平面交叉7处,通道2处,工程总投资24822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细化道路局部布线,优化弃渣场选址,做好路基边坡、弃渣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3、对临近西湖中学、西湖小学、西湖人民医院路段采取禁鸣、限速(60km/h)及绿化带的降噪措施;西湖中学、西湖小学、西湖人民医院、西湖集镇等敏感路段施工时,应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实行营运期环境噪声跟踪监测,并预留环保经费,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4、工程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涉水桥墩水下作业采用围堰工艺钻孔施工,钻渣送指定弃渣场处置;禁止将施工废渣排入沿线江河、溪渠、农田内。 |
公众参与情况 |
沿线参与调查的群众和单位,都能理解项目对沿线产生的影响,认识到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有推动作用,并提出了建议。环评单位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落实,妥善解决环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