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4浏阳市大围山至宁乡县横市公路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324浏阳市大围山至宁乡县横市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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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324浏阳市大围山至宁乡县横市公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长沙市开福区、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长沙市南北横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S324浏阳市大围山至宁乡县横市公路工程起于浏阳大围山镇湘赣交界处横山界,终于宁乡横市镇西湖村。经浏阳市大围山镇、达浒镇、沿溪镇、古港镇、淳口镇、沙市镇,长沙县春华镇、路口镇、果园镇、安沙镇、北山镇,开福区青竹湖街道,望城区桥驿镇、茶亭镇、铜官镇、靖港镇、格塘镇,宁乡县双江口镇、朱良桥乡、城郊街道、菁华铺镇、白马桥街道、回龙铺镇、煤炭坝镇、喻家坳镇、横市镇。路线全长238.636km。采用沥青砼路面,按一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一级公路89.224km,二级公路149.412km),路基宽度26/16/10.5m,设计速度80 /60km/h,共设置桥梁21905m/102座(包括互通跨线桥及分离式交叉桥梁共计为27954m/140座),隧道工程5445m/9座,涵洞940道,互通式立体交叉5处,分离式立体交叉31处,平面交叉219处,通道168道,服务区4处,停车区4处,治超站3处,养护工区及道班4处。工程估算总投资额1057684.83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初步设计阶段应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对路基、桥梁、隧道、交叉、防护等用地进行优化设计,尽量减少占用生态敏感区、聚居建筑、基础设施、农田、生态公益林;3、取土场、沙石料场、弃渣场的设置应进一步优化与细化,对T3、T9、T15、T16等取土场和Z1、Z2、Z7、Z19、Z21等弃渣场的位置进行调整,调整至生态敏感区以外的位置。3、对临近丰田完小、山田完小、秀山敬老院、芦江小学、靖港敬老院、莲花山幼儿园、黄山学校、段家完全小学、湖溪小学等路段设置禁鸣和警示标志,对面向芦江小学(K166+050~150)的高架桥侧安装声屏障,对临近铜官新镇安置小区(K163+000~K164+350)的路段设置禁鸣、限速60km/h等标牌;4、加强涉及敏感水域路段的环境管理:(1)调整原设计K68+500~K74+100和K74+100~K74+900路段线型,将路线往南摆动至马尾皂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并采用隧道形式通过。(2)敏感水域路段(浏阳河源头水域大溪河临近路段、梅田水库、马尾皂水库、捞刀河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路段)施工尽可能采取预制施工,禁止在敏感水域内设施工排污口、施工生产生活区。(3)涉及浏阳河大溪河、捞刀河、金井河、麻林河、白沙河、湘江、梅田水库、马尾皂水库、梅田水库等涉水桥墩采用下沉无底双壁钢围堰施工,钻渣抽排至两岸背水一侧进行预处理干化后,运送至指定的弃渣场处置。大桥路段设置路面径流、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包括收集管道和收集(沉淀)池;在浏阳河大溪河临近路段、罗家坊大溪河大桥、梅田水库路段、马尾皂水库路段、鸡公萍大桥、捞刀河大桥、金井河大桥、麻林河大桥、白沙河大桥、铜靖湘江大桥等路段应提高防撞护栏安全标准,路段两侧设置限速警示标志。(4)马尾皂水库1号大桥桥墩施工、捞刀河大桥桥墩施工分别在马尾皂自来水厂取水口处、浏阳市石柱峰自来水取水口处布置水质监测点,一旦重金属Cd、Ni、Hg等水质超标,则应立即停止大桥的涉水施工,采取相应措施达标后,方可再次开工;5、加强涉及生态敏感区路段的环境管理:(1)道路涉及湖南浏阳大围山风景名胜区、浏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象形自然保护区、枫林湖自然保护区、湖南长沙青竹湖省级森林公园、、湖南望城千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路段在开工建设前,须取得相关部门同意意见。(2)生态敏感区路段的道路设计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地物,尽量少占生态敏感区土地;加强景观设计和边坡防护设计,道路两侧绿化宜采用本地花草树木,道路整体风景应与自然环境融合;(3)生态敏感区路段的道路施工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设置必要的护栏、挡板,隔离施工现场和生态敏感区保护目标;青竹湖森林公园路段设计方案须改线避绕生态保育区;罗家坊大溪河大桥施工期应鱼类避开繁殖期;禁止在生态敏感区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表土堆存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废水排放口等工程。(4)下阶段设计工作中,调整线路尽量避绕古大树,临近道路古大树应就地保护,对受影响的古树采取近地移栽保护。6、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严禁在自然保护区、景区、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表土堆存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废水排放口等工程。7、本项目设置的服务区、停车区,治超站、养护工区和道班等工程以及后阶段需设置的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均须另行依法依规办理环评手续。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及居民对公路的建设均持积极支持态度,认为公路建设对地区经济发展及居民个体长远利益均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迫切希望改善现有公路通行环境。公众调查意见显示,群众最关心拆迁安置的补偿政策与建设中产生的泥沙和扬尘,在下步工作中业主单位需做好本项目的征地、搬迁安置工作,把群众的利益落到实处,确保移民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排;同时将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尽可能的降至最低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