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商用车(电动卡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商用车(电动卡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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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商用车(电动卡车)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雨花经开区比亚迪汽车城发展用地内 |
建设单位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拟投资156271.6万元在长沙雨花经开区比亚迪汽车城发展用地内建设商用车(电动卡车)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公司乘用车生产厂区12号厂房新增设备建设电动总成车间;利用现有标准厂房建设涂装车间、底盘和整车总装检测车间;新建底盘制造车间、上装制造车间、车身装备车间等生产车间以及仓储运输、公用辅助和宿舍食堂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万辆纯电动卡车的生产规模(含微型电动载货车、轻型电动卸货车、中型电动载货车、重型电动载货车、二类底盘及电动专用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不采用磷化工艺,不排放涉重废水。完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用泵提升至比亚迪乘用车厂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雨花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污染防治。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管理,减少无组织排放影响。焊接烟尘采用烟尘净化设备收集处理后,经20m排气筒达标排放;抛丸和喷砂粉尘采用滤筒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分别由20m和16m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喷涂作业全部采用水性漆,从源头上减少有机废气排放;喷涂车间喷涂废气采用水旋式吸附过滤+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经20m排气筒达标排放;打磨粉尘采用过滤棉+袋式过滤处理后,与喷涂废气合用1根排气筒达标排放;各烘干车间烘干废气均采用催化燃烧法处理后分别由16m排气筒达标排放(其中面漆和彩条烘干废气合用一根排气筒);补漆室喷漆和烘干废气采用过滤毡+活性炭吸附净化后,经20m排气筒达标排放;上述生产废气排放均达到《大气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固体废物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管理,危险废物送比亚迪乘用车厂现有危废暂存库暂存后,按照协议送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西、南厂界达到4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用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发放收回个人调查表44份,发放收回团体调查表6份,调查结果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