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2 古丈至罗依溪公路(一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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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G352 古丈至罗依溪公路(一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古丈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古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G352 古丈至罗依溪公路(一期工程)项目起于罗依溪镇与G352(原S229线K51+610)相接,经通明山、泥湾潭、黑潭坪、王家堡、龙潭坪村,终于古阳镇,接回G352(原S229线K60+550),全长6.157km。按一级公路建设,起点(K0+000)至通明山隧道出口(K1+742.5、ZK1+724)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道路宽26m,其中隧道采用分离式,设计速度为50km/h;通明山隧道出口(K1+742.5、ZK1+724)至道路终点(K6+157)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道路宽32.0m,设计速度为80km/h;共设桥梁1029.97m/5 座(大桥)、111m/1 座(中桥),分离式立交桥89.6m/1 座,涵洞11 道,平面交叉2 处,工程总投资79834 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细化道路局部布线,优化取土场、弃渣场的选址。3、线路起终点位置设置禁鸣、限速60km/h标牌;4、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工程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桥墩水下作业采用钢板围堰工艺钻孔施工,加强隧道施工的监控和管理,隧道弃渣进入指定弃渣场,隧道施工地下涌水达标排放,隧道进出口的外型应与山体自然协调。5、禁止在栖凤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设置设置取土场、砂石料场、弃渣场、施工营地和施工便道。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的建设公众100%的支持。沿线公众,包括地方政府、沿线群众以及沿线单位对本项目的态度持肯定的态度,对征地、安置、扬尘、噪声等各方面的影响比较关注,公众希望环评单位提出相应措施,并迫切希望措施能得到有效的落实,使公路建设与沿线环境保护和群众利益相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