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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黄金开发总公司大源金矿3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6-08-29 08:46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批准《平江县黄金开发总公司大源金矿3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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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平江县黄金开发总公司大源金矿3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岳阳市平江县三阳乡

建设单位

湖南省平江县黄金开发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平江县黄金开发总公司拟投资1600万元在岳阳市平江县三阳乡建设3万吨/年采矿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采矿采用井下削壁充填法,矿区面积0.3447km2,开采标高+120m至-300m,生产能力3万吨/年。所采原矿全部用于平江县黄金开发总公司江东金矿蛇岭坡选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按照国土、水利、安全生产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案建设生产,落实相关要求,减缓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工业广场地面硬化和废水收集、处理、回用和排放系统。井下涌水经涌水处理设施中和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废石场淋滤水和工业广场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与未完全回用的井下涌水一并通过6km专用管道达标排放至清水溪。上述外排生产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中砷因子排放浓度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和周边绿化,不外排。

(三)废气污染防治。采用湿式采矿作业,在各产尘点采取喷雾洒水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平面布局与设备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音、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处置。加强采空区、废石堆场的管理。采矿废石尽量回填采空区。废石堆场建设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清单要求,重点做好截排水和边坡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稳定堆存。废石场服务期满后立即进行生态恢复。

(六)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人,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确保污染物处理长期稳定达标,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采用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共发放调查表61份,收回有效个人调查表格表53份,收回有效团体调查表8份,调查结果无反对意见。

 

平江县黄金开发总公司大源金矿3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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