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2 沅江市漉湖至乐园公路改建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322 沅江市漉湖至乐园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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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322 沅江市漉湖至乐园公路改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沅江市境内 |
建设单位 |
益阳市公路管理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S322 沅江市漉湖至乐园公路改建工程路线起于沅江市漉湖芦苇场草尾河大堤船码头处(对应老路X008 桩号K57+028),后经由漉湖芦苇场,由东向西基本沿X008 布线,经堵堤、小波,在南大膳镇与S217 大通湖河坝至沅江市南大膳镇公路(在建)相交,后沿县道X008 由东向西,先后经过肖家坝、熙和、光明、新安、草尾镇区至终点草尾镇乐园村五七中桥桥头处(对应老路X008 桩号K2+200),与S221(原S202)(对应S221 桩号K130+850)顺接,路线全长54.594km:采用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0~12m,路面宽9~10.5m,设桥梁65m/1座,涵洞258道,平面交叉94处,分离式交叉1处,工程总投资35757.431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细化道路局部布线,优化取土场、弃渣场的选址,做好路基边坡、各取土场、弃渣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3、对临近对南大膳镇集镇区(南大社区K15+300~K16+350)的路段设置限速40km/h、禁鸣等标牌,在临近漉湖敬老院、南大膳镇学校、沅江四中、花蕾幼儿园、西合小学、沅江市晓乐小学、蓝天幼儿园、草尾镇熙和敬老院、熙和医院、草尾镇中心幼儿园、上码头中学等声敏感点的路侧设置禁鸣标牌;4、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工程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沿线政府及居民对公路的建设均持积极支持态度,认为公路建设对地区经济发展及居民个体长远利益均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群众最关心拆迁安置的补偿政策与建设中产生的泥沙和扬尘,在下步工作中业主单位需做好本项目的征地、搬迁安置工作,把群众的利益落到实处,同时将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尽可能的降至最低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