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银鑫铅业有限责任公司金银稀贵金属综合利用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永兴县银鑫铅业有限责任公司金银稀贵金属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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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永兴县银鑫铅业有限责任公司金银稀贵金属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永兴县柏林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永兴县银鑫铅业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在永兴县柏林工业园内建设金银稀贵金属综合利用项目,年产60吨银锭、0.1吨金锭。本项目属永兴县金银稀贵企业整治整合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按环评报告书要求采购原料,原料贮存场地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建设。 2、严格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配料、备料车间粉尘废气、还原转炉烟气、氧化转炉烟气、银电解废气、阳极泥处理车间卫生收尘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处理达标后一起经45m高烟囱排放,烟囱须按要求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 3、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厂区内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厂区初期雨水经500m3收集池收集后进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4、加强对工业固废的管理。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面积1428m2,堆存量约为3213t危险废物渣库。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5、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 6、按环评报告书要求落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7、当地政府应按照环评报告书的结论,严格控制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用地,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建筑。 8、委托资质单位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9、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完成原有工程遗留环境问题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发放个人调查表格表50份,发放团体调查表8份,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