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宏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万t/a再生纸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湖南宏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万t/a再生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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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宏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万t/a再生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澧县杉板乡 |
建设单位 |
湖南宏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按照临澧县再生纸行业污染整治规划要求,临澧县春楠造纸厂、九里泉水造纸厂、荣昌造纸厂、合口造纸厂、华涛造纸厂经重组成立湖南宏鑫纸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在临澧经济开发区建设5万吨/年再生纸项目,该项目于2014年2月经我厅环评批复(湘环评[2014]14号)。现项目业主名称变更为“湖南宏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选址变更为临澧县杉板乡彭家河村。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锅炉所用燃煤含硫率不得高于1%。锅炉烟气经处理达标后经6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2、按照“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配套建设厂区污水处理站,并设置容积不小于3 3、地方政府应严格控制项目场址周围用地,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调整平面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分类综合利用或处置。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备案,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7、委托资质单位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 8、本项目须在停弦水厂取水口调整至本项目排污口上游后才能投入试生产。项目投入试生产后,原临澧县春楠造纸厂、九里泉水造纸厂、荣昌造纸厂、合口造纸厂、华涛造纸厂须立即关停,并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妥善处理各厂原厂区遗留环境问题。 |
公众参与情况 |
发放个人调查表格表52份,发放团体调查表5份,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