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7炎陵荆竹山-船形(大院至草坪段)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207炎陵荆竹山-船形(大院至草坪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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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207炎陵荆竹山-船形(大院至草坪段)工程 |
建设地点 |
炎陵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炎陵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 |
项目概况 |
S207炎陵荆竹山-船形(大院至草坪段)工程路线起于大院农场(原X068,K39+365处)与S205交叉处,由东往西,途经大院农场、石洲乡、龙溪乡、霞阳镇等乡镇,终于炎陵县霞阳镇草坪村与G106(K1952+600处)相接处,路线总里程38.400km,扣除与S205炎陵沔渡至鲁坑公路共线里程15.000km,推荐方案实际路线全长23.400km,全线老路利用率97.86%。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m,设中桥96m/1座,小桥71m/3座,涵洞72道,平面交叉10处,工程总投资17560.31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路线经过桃源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路段的建设,应按我厅湘环函[2016]16号《关于S207炎陵荆竹山-船形(大院至草坪段)项目对桃源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的审查意见》的各项环评要求,落实执行。3、进一步优化弃渣场的选址,禁止在桃源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置弃渣场、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4、对大院农场三队路段(K0+000~K0+100)采取禁鸣限速、限速30km/h的措施;5、工程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结果表明,沿线被调查者大部分对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被调查者对象都支持项目建设,没有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