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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扩建项目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6-01-22 11:58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宁乡经开区

建设单位

湖南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在位于宁乡经开区的公司现有厂房及预留用地内实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调整现有工程电视电脑拆解线的工作方式及拆解设备,新增拆解废电视机78万台/年;2、在现有拆解车间内新建5条 拆解线(2条液晶拆解线,1条电话拆解线,1条打印设备拆解线,1条厨房电器拆解线),年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82000t/a;3、调整线路板处理线的生产班制, 由单班制改为双班生产,拆解能力由6000t/a提高到12608t/a;4、新建1栋造粒车间,利用拆解产生的电视机壳造粒,再生塑料颗粒为10000t/a;5、新增1栋原材料仓库;项目公辅设施依托现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塑料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大部份回用,少量外排水需经沉淀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区管网,纳入宁乡县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②落实工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书要求对各切割、破碎、拆解、塑料造粒工艺废气分别采取有效的净化处理措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外排工艺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按报告书分析核算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拆解车间外50米、造粒车间外100米。③做好工程固废管理控制,做好原料及各类固废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按环评要求扩建锥玻暂存间,对废塑料、CRT屏玻璃等一般固废分类、分区存于现有成品仓库,再外售综合利用;对荧光粉、汞光灯、废电池、墨盒、锥玻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国家危废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暂存、转运、外委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外运转移严格执行危废联单管理手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做好工程噪声污染控制。优化工程布局,对风机、破碎机、粉碎机等高噪声生产机械设备采取综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采取环境信息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对项目选址周边石泉村、长兴村等地居民及长兴村村委会、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公众意见征集。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42份(个人40份,团体2份),回收42份,回收率100%。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项目的建设均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

        

本项目塑料再生造粒、线路板处理及CRT处理均只使用企业自身拆解产生的原料,不得外购。

 

湖南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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