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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太和堂至四明山公路工程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5-12-29 18:08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祁东县太和堂至四明山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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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祁东县太和堂至四明山公路工程

建设地点

祁东县境内

建设单位

祁东县交通运输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项目概况

祁东县太和堂至四明山公路工程起点位于祁东县太和堂镇寿福山村,接S231线K480+253处,路线沿太和堂镇区东侧南下,跨越长龙江干渠后,经新王家、沙坪村,在包山村接上X089老路后,路线沿老路到达路线终点四明山森林公园,路线全长14.059km。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4060km/h ,路基宽8.5m,路面宽7.5m,设中小桥84m/3座、涵洞72道,平面交叉20处,总投资12512.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细化道路局部布线,尽量避免占用聚居建筑、基础设施、农田;对位于祁东县四明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范围内的路段(K12+500K14+059 ),须按原路基进行改建改善,并对临路分布的古大树木就地保护。3、对临近寿福山村居民点、白溪村居民点、四明山乡居民点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4、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工程不设置沥青拌合站,灰土拌和场粉尘达标外排;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禁止在森林公园范围内进行挖沙、采石、取土、设置施工场地、施工临时道路等行为。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及居民对公路的建设均持积极支持态度,认为公路建设对地区经济发展及居民个体长远利益均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迫切希望改善现有公路通行环境,群众最关心拆迁安置的补偿政策与建设中产生的泥沙和扬尘。在下步工作中业主单位需做好本项目的征地、搬迁安置工作,把群众的利益落到实处,同时对环境的污染尽可能的降至最低程度。

 

 

 

祁东县太和堂至四明山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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