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红印电源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KVAh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红印电源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KVAh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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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红印电源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200万KVAh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耒阳市循环经济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红印电源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以外购电解铅、铅合金为主要原料,采用“铅粉制造、板栅铸造、合膏、涂板、固化干燥、内化成”等工艺, 其中铅粉制造采用“冷切—球磨”工艺,板栅制造采用集中供铅铸板机工艺。项目实施后年产200万KVAh汽车启动和储能用铅酸蓄电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符合要求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和废水处理站,规范设置一个总排口。纯水制备产生的高盐废水由雨水管网外排。设备和电池化成冷却水经循环池冷却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碱液喷淋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和电池清洗水尽量循环利用,多余部分与淋浴洗衣水、收集沉淀后的初期雨水等含铅废水一并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食堂生活污水经另行处理达标后外排。项目生产外排废水须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的间接排放标准后回用生产,超出回用量的废水应由规范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铺设未投入使用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试生产。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用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无人持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