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31 安乡黄山头至出口洲公路夹夹至出口洲段改建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231 安乡黄山头至出口洲公路夹夹至出口洲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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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231 安乡黄山头至出口洲公路夹夹至出口洲段改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安乡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安乡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 |
项目概况 |
S231 安乡黄山头至出口洲公路夹夹至出口洲段改建工程起于安福乡夹夹大桥东侧400 处,与G353 平交(交角90°),起点路线向南从农田中改线新建,于K1+00 处接回现状X026,利用老路提质改造,经史家湾在张九台渡口下游900m 处新建张九台大桥(大桥长2445m),接黄沙湾,沿老X026 至安丰出口洲中学,再拐向东侧村道,接S318,路线全长18.266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行车速度为40km/h,路基宽8.5m,路面宽7.5m,设大桥2445m/1座,中小桥30m/3座,涵洞37道,平面交叉12处,分离式立交1处,通道11处,天桥1处,工程总投资39377 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工程中的取土、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做到土石方平衡;做好路基边坡、弃渣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取消原S3 施工场地的选址,不得在珊珀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陆域保护区范围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另行选址。3、实施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4、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禁止在书院洲湿地公园和珊珀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挖沙、采石、取土、设置施工场地、施工临时道路等行为;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5、工程不设置沥青拌合站,灰土拌和场粉尘达标外排;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张九台大桥桥梁施工采用围堰施工,桥梁施工钻孔泥浆采用泥浆分离机回收泥浆,施工完成后拆除围堰残留物,废弃物均不得排入地表水体;禁止将施工废渣和废水排入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沿线江河、溪渠、农田内。6、张九台大桥两侧设置强化防撞护栏,尽量避免事故车辆坠入河内;桥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连接至桥两端设置的应急事故池;大桥路段(K9+236-K14+465)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等标牌。制定全线交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预案中的保障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评价区域內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09 份(其中团体27 份;个体82 份),回收率100%。公众参与意见综合如下:1、100%调查对象赞成该公路的建设,没有反对意见。2、加强公路两旁的绿化工作,保护好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