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口山宏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铅盐搬迁技改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水口山宏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铅盐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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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水口山宏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铅盐搬迁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水口山经开区有色金属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水口山宏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水口山宏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将现址位于水口山松阳村铅盐系列产品生产线实施搬迁技改,迁入常宁市水口山经济开发区有色金属工业园三类工业用地内实施建设。主体工程包括:建设6条黄丹生产线,年产黄丹7600吨,其中 4600吨用于生产二盐、三盐;建设3条红丹生产线,年产红丹2000吨;建设1条二盐基亚磷酸铅生产线,年产二盐基亚磷酸铅1500吨;建设2条三盐基硫酸铅生产线,年产三盐基硫酸铅35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按报告书要求,对生产产生的离心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厂区初期雨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工业园生活污水管网送松柏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外排曾家溪。②落实工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对熔铅烟气、各车间铅尘废气、二盐、三盐车间硫酸雾废气分别采取相应的净化措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各外排废气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按报告书分析核算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黄丹车间外200米范围(含红丹车间外100米、二三盐车间外50米范围)。③加强对工业固废的分类管理控制。对项目产生的熔铅渣、水膜除尘铅渣、沉淀池含铅沉渣等危险废物外委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最终处置;危废转移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防止管理不善产生二次污染。厂内设置户内式危废暂存库,其设计、建设、使用管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用张贴公告、刊登网站、刊登报纸等方式进行信息公示,采用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征集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区域居民及当地政府的意见。共发放、收回51份个人调查意见,同时收集了常宁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宁市沿江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宁市松柏镇联盟完小、常宁市松柏镇朱陂村村民委员会、常宁市松柏镇朱陂村新凤村民小组、常宁市松柏镇朱陂村朱家村民小组共6个集体意见。 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的建设均表示支持,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