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0汉寿县城至新兴公路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320汉寿县城至新兴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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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320汉寿县城至新兴公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汉寿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汉寿县远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
项目概况 |
S320汉寿县城至新兴公路工程起于汉寿县汉寿大道与汉岩大道对接处(陈家塔小区),沿岩马高水渠布线、在团坪处北偏绕避沧浪河S形河流段,在沧港镇跨河后,穿越青泥湖,经过铁路村,终点至友谊河大桥(新兴乡西林村),路线全长14.2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32m,路面宽27.5m,沥青混凝土路面,设中桥172m/2座,涵洞50道,平面交叉17处;工程总投资84884 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进一步细化道路局部布线,尽量避免占用聚居建筑、基础设施、农田;工程中的取土、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做到土石方平衡;3、对K0+000~K1+400、+K7+800~K8+050、K9+200~750、K12+300~K13+050等路段设置禁鸣、限速60km/h标牌;4、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临近青泥湖路段和填湖路段的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间进行,施工场界周边设置沉砂池和导排渠,废水达标外排;工程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桥墩施工时加大钢围堰入土深度和加高围堰高度,禁止将施工废渣和废水排入沿线江河、湖泊、溪渠、农田内;临近青泥湖周边500m范围内不得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等工程。 |
公众参与情况 |
从调查汇总结果看出,政府及居民对公路的建设均持积极支持态度,认为公路建设对地区经济发展及居民个体长远利益均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迫切希望改善现有公路通行环境。群众最关心拆迁安置的补偿政策与建设中产生的泥沙和扬尘,在下步工作中业主单位需做好本项目的征地、搬迁安置工作,同时将环境污染尽可能的降至最低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