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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改续建工程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5-09-01 11:16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批准《常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改续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常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改续建工程

建设地点

常德市德山开发区檀树坪村的常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

建设单位

常德中联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环境保护研究院

项目概况

常德中联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拟投资18998.36万元在常德市德山开发区檀树坪村的常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预留用地建设常德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改续建工程。工程主要建设16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余热锅炉(选用中温中压4503.82MPa锅炉);建设内容为:新建#3垃圾焚烧炉及厂房、烟囱、冷却塔、垃圾贮坑、废气处理设施、灰场堆放场等,并根据最新的环保标准对一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本工程建成后,新增日处理垃圾量600吨,全厂的垃圾处理能力量可达1400t/d。平均每吨垃圾折算上网电量254.79kw/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期的施工废水、扬尘及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2、加快进度完成“以新带老”建设内容。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配套完善扩建处理规模不小于350m3/d渗滤液处理系统渗滤液地面冲洗水和设备清洗水一并进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与经处理的生活污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全部回用于厂区冲洗、厂内绿化浇灌等,不得外排。项目循环冷却系统和锅炉废水经冷却降温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限值要求后,尽量回用。并建设相应容积的事故池和渗滤液调节池。

3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垃圾卸料大厅、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池等采取封闭并保持负压抽风,采用引风机将恶臭气体作为燃烧空气引至焚烧炉处置,确保恶臭气体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中二级限值要求。焚烧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同时确保炉膛温度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烟气停留时间不少于2;并对#1#2线的烟气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全厂的烟气排放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 2014的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80米高烟囱外排。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对生活垃运输和贮存等过程的产生的扬尘、臭气控制措施。对飞灰仓、水泥仓、石灰仓排气口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达标后经高15米的排气筒集中外排。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监管,建立排放源管理档案,焚烧炉炉内在线监测和各排气筒配套的在线监测系统应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在线监控数据采用公众易获取的方式公示。

4做好噪声污染控制工作。合理平面布局,优化设备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和建设绿化带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做好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工作。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工程固废管理措施。按报告书要求,产生的炉渣磁选后外运资源化利用制砖;厂内生活垃圾、废水处理站污泥、垃圾贮坑废活性炭入焚烧炉焚烧处理;飞灰厂内固化稳定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的要求后送常德市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厂内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转运和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6加强环境管理,配备环保专干,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设置双电源,关键设备必须一开一备,并定期检查,杜绝非正常排放和风险事故的发生。

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气中二氧化硫132.35t/a、氮氧化物295.9567t/a,铅0.4963 t/a、镉0.0331 t/a、汞0.0331 t/a;总量指标纳入地方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管理。

8、项目施工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其环境监理工作情况作为项目试运行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单位于20141115日在龙潭庵村和檀树坪村村委进行了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2015320日在常德市经开区网站和常德晚报上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2015320日,评价机构与建设单位在现有厂址内的会议室召开了公众参与座谈会,与会人员为附近的村民41人,在发放简本和公众调查表后,收集了公众意见。第二次公示完成后,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对评价范围内的各个村组,以及项目拟建地周边相关单位、团体发放了调查表,调查的团体对象有:常德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常德市政协委员会、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德山镇政府、石门桥镇人民政府、德山派出所、德山树坪村委会、德山龙潭庵村委会、石门桥镇鲍家湾村委会、德山镇茶叶岗村委会20个单位团体,上述单位均表示赞成本项目建设。本次公参发放个体调查表共78份,调查对象均支持本项目建设。

 

 

常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改续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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