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安化县龙洞锑矿3万吨年采矿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安化县龙洞锑矿3万吨年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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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安化县龙洞锑矿3万吨年采矿工程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安化县乐安镇快马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采矿为地下浅孔留矿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矿区面积0.82km2,开采标高+450m~+105m,开采规模3万t/a,服务年限5.3年。项目实施后年产锑矿石3万吨,所采原矿石全部运往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现有选厂进一步加工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矿区排水和废水回用处理系统。矿井涌水由专用管道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多余涌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水作标准要求后用200m专管排入下游快马小溪。废石堆淋滤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用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无人持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