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贺家山铜矿3万吨/年采选技改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化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贺家山铜矿3万吨/年采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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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化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贺家山铜矿3万吨/年采选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娄底市新化县炉观镇 |
建设单位 |
新化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采矿采用地下“平硐+竖井”法,矿区面积0.21km2,开采标高为+700m~+480m,开采规模3万t/a,矿山服务年限6年;选厂采用“浮选+重选”法,配套建设尾砂脱水处理车间和尾砂储存仓库,备用彭家凼尾矿库。项目实施后主产铜精矿617.3吨/年,副产硫精矿7836.4吨/年、锡精矿76.5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矿区、选厂地面硬化和废水回用处理系统。工业广场初期雨水、选矿废水(含尾矿脱水废水)、原矿堆场和废石堆场淋滤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采矿或选厂,不外排。多余井下涌水、彭家凼尾矿库闭库前溢流水须经地面沉淀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铜达到《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2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外排小溪。生活污水应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用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无人持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