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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0t/a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原药项目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5-03-24 18:42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0t/a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原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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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0t/a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原药项目

建设地点

临湘市工业园滨江产业示范区

建设单位

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环科院

项目概况

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约692万元,在位于临湘市工业园滨江产业示范区(原儒溪工业区)的现有厂区新建10t/a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原药项目,以阿维菌素、苯甲酸、七甲基硅氮烷等为原料,通过氧化保护、胺化还原、成盐脱溶等工序生产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原药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工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工程反应釜的密闭式设计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量;对各工序脱溶釜分别连接设置冷凝装置,对脱溶尾气中的挥发性有机溶剂进一步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排气筒排放,外排工艺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二)排水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对保护氧化工段产生的氧化分层废水和胺化还原工序产生的胺化分层废水经调节pH值、沉淀等预处理后送公司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并由园区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三)落实工程固废管理措施。对工程萃取脱溶废渣液等危险固废严格按国家危废管理的相关要求在厂内规范暂存,最终送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切实防止管理不当造成二次污染。 (四)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做好厂区各高噪声设备的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五)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与周边区域的应急响应机制。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期间通过网上公示、张贴公示、报纸公示、走访、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因项目建设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团体的代表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征询意见,共发放调查问卷47份;其中:团体7份(基地管委会、儒溪镇政府、儒溪镇白马矶居委会、儒溪镇儒溪村、儒溪小学、洋溪湖渔场、安达化工有限公司),个人40份,未收到反对意见。

 

湖南国发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0t/a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原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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