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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4、S328韶山经月山至水府庙公路工程内容变更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5-03-23 17:25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G354S328韶山经月山至水府庙公路工程内容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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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G354S328韶山经月山至水府庙公路工程内容变更环境影响说明

建设地点

湘乡市境内

建设单位

湘乡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概况

根据G354S328韶山经月山至水府庙公路路线方案,工程建设内容调整如下:韶山经月山至水府庙公路经连山往东利用S332(原S311,桩号EK51+715处)至棋梓镇,再利用水府连接线至黄花场,在清水塘下穿沪昆高速(潭邵段),经蛇潭、桃林冲、溪口渔场三分场至毛田镇万山(桩号EK75+583),接回原路方案。路径全长23.798km,其中完全利用S332公路9.741km,利用水府庙旅游公路6.074km,新建公路7.983km。但完全利用S332公路9.741km和水府庙旅游公路6.074km不纳入工程建设内容。拟采用沥青砼路面,溪口水府庙大桥西侧万山村至终点段(EK67+600EK75+584)按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m(蛇潭大桥和溪口水府庙大桥按12.5m),道路设计为二级公路,平面交叉4处,立体交叉2处,桥梁2座,其中大桥2座。建设单位由“湘乡市东山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湘乡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进一步细化道路局部选线设计,尽量利用原有路基或荒地,避免占用耕地、湿地、林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取消取土场QT4和原弃渣场QZ9-14的选址,不得在水府庙湿地公园内选址;严禁在湿地公园内设置采石场、取土场、弃渣场。2、公路景观设计与桥梁外形设计上应与湿地公园景色相融,路边绿化应以当地草木为主。3、加强噪声控制,在EK65EK66路段设置禁鸣标牌,并明确限速要求,减缓对白鹭鸟类的影响。

其他

G354S328韶山经月山至水府庙公路工程未变更的部分,仍按我厅湘环评[2013]128号文执行。

 

 

G354、S328韶山经月山至水府庙公路工程内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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