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郭家桥至新化石冲口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冷水江郭家桥至新化石冲口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冷水江郭家桥至新化石冲口公路(改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新化县、冷水江市境内 |
建设单位 |
新化县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
项目概况 |
冷水江郭家桥至新化石冲口公路(改建)工程起于湖南省冷水江郭家桥,顺接原X046(对应老路桩号K2+500),依原X046布线,经化溪管委会、落马桥、石冲口镇、终于石冲口镇缓轿村,与新化X155平交(对应X155桩号K2+900),全长12.16667km。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8.5m,路面宽7m,设计速度40km/h,设涵洞61道,平面交叉16处,投资估算7535.42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进一步优化弃渣场的设置和布局,尽量减少渣场的数量;做好路基边坡、弃渣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3、对临近七彩虹幼儿园(K1+450)一侧的路段采取设置禁鸣、绿化等环保措施;4、对桩号K7+500右侧处的1株古树做好就地护栏隔离、挂牌等就地保护措施5、工程不设置沥青拌合站,灰土拌和场设置在敏感目标下风向处,粉尘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禁止将施工废渣排入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与居民对工程的建设均持积极支持态度,迫切希望改善道路通行环境。希望建设单位和管理机构做好工程拆迁安置工作,做好各项环保措施,将不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