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高新区分布式能源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高新区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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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高新区分布式能源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园内和益阳市高新区东部新区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益阳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益阳市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117783万元分别在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龙岭工业园内和益阳市高新区东部新区内建设一座分布式能源站,各能源站主要建设内容为:1)8套GE颜巴赫的JMS920型燃气内燃发电机组,配8台余热锅炉,均按“一拖一”配置,装设1台20t/h天然气蒸汽锅炉;2)主厂房、集控楼;3)循环冷却水系统,包括冷却塔、综合水泵房等;4)化水车间、换热器、制冷站溴机房、电气系统、消防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等公用配套工程;5)SCR脱硝系统、1座45m高5内筒套筒式烟囱、1座45m高4内筒套筒式烟囱、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化粪池、隔油池、危险废物暂存库等。赫山区分布式能源项目总用地面积26933m²,高新区分布式能源项目总用地面积26313m²。两能源站的运行规模、和建设内容均相同。工程投产后,单个能源站年总供电量5.9326×108kWh,能源站年供热量160.253×104GJ,年对外热量133.093×104GJ,年总耗气量1.4亿Nm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期的施工废水、扬尘及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厂房冲洗水、锅炉补给水及车间超滤反洗排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分别进入在建的龙岭污水处理厂和已建的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快龙岭污水处理厂和两个能源站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对接,在龙岭污水处理厂建成及管网对接前,本项目不得投入试运行。 3、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每台机组相应配套脱销装置,采用SCR脱硝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45m高集束式烟囱外排。每台机组各设一套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与地方环境监测网相连。 4、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工作。废机油、废润滑油、机油滤渣、废催化剂等分别收集暂存,危废暂存库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5、优化平面布局和设备选型,特别是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布设,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三级标准要求。 6、同意报告书提出的以各能源站冷却塔外围设置50m的声环境防护距离,对该区域现有居民进行拆迁,并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禁止新建学校、医院和居住等敏感建筑。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到位前,该项目不得投入试运行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将风险发生的机率和影响降至最低。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采取了现场公示、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和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其调查对象主要是评价区内可能受到本工程影响的村民及社会团体,主要为本项目周围居民。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并收回个体公众参与调查表9份、团体调查表99份。被调查者均支持本项目建设。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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