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1、S208路口至新球公路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211、S208路口至新球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211、S208路口至新球公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临湘市境内 |
建设单位 |
临湘市兴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
项目概况 |
S211、S208路口至新球公路工程起于临湘市新球村,经临湘市集庄村、临湘市张牌村、临湘海螺水泥厂、云溪区路口镇,终于云溪区路口镇南太村。公路全长20.203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80km/h~60km/h,路基宽度12m~10m,设桥梁108m/3座,涵洞83道,平面交叉33处,分离式立交1处,总投资15191.3679万元,工期2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工程中的取土、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做到土石方平衡;做好路基边坡、取土场、弃渣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3、对噪声预测值超标的清华英语学校、小太阳艺术幼儿园、中国娃双语幼儿园、南太ABC幼儿园的路段(限速路段K15+150~K15+900、K18+300~18+500)设置限速40km/h、禁鸣等标牌,实施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4、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并设置护栏、挡板、清扫、洒水等设施,确保场地的整洁、安全;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5、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站;灰土拌和场设置在敏感目标下风向200米以外处,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严禁将施工废渣(土)倾倒至沿线森林公园、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 |
公众参与情况 |
100%的被调查者认为公路建设非常必要,都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公众认为项目建设的环境问题,通过有效的环保措施,可以降低或消除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