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5岳汝高速官庄互通至耿飚故居公路改建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205岳汝高速官庄互通至耿飚故居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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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205岳汝高速官庄互通至耿飚故居公路改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醴陵市境内 |
建设单位 |
醴陵市交通运输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 |
项目概况 |
S205岳汝高速官庄互通至耿飚故居公路改建公路工程起于岳汝高速公路官庄互通口,与岳汝高速公路官庄互通连接线相接,沿X016(醴官线)至终点传公祠耿飚故居,全长13.502km。主要控制点:岳汝高速公路官庄互通口、枫林、黄濑嘴、耿飚故居。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40km/h,路基宽8.5m,路面宽7.0m,共设小桥80 m /5座,涵洞63道,立体交叉2处,平面交叉16处,总投资9031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工程中的取土、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做到土石方平衡;做好路基边坡、取土场、弃渣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3、对噪声预测值超标的乐乐幼儿园路段(K1+100)设置限速、禁鸣等标牌,实施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4、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并设置护栏、挡板、清扫、洒水等设施;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5、项目不设置沥青和水泥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严禁将施工废渣(土)倾倒至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拟改建公路沿线被调查者对拟改建公路项目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被调查对象都支持项目建设,没有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