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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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祁东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祁东县交通运输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S344祁东大桥至湘祁水电站公路改建工程起于祁东县九司大桥(祁东、衡南界)与规划的S344 衡南境内段顺接,绕过鸟江镇、归阳镇,终点位于湘祁水电站大坝,与规划的S344永州祁阳县段顺接,路线全长25.477km 。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0m,路面宽8.5m,设中小桥171m/3座,涵洞111道,平面交叉17处,立体交叉2处,总投资估算28080.724万元,工期2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新建道路或路基扩宽改建应尽量利用荒地一侧进行建设,做好路基边坡、取土场、弃渣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3、对噪声预测值超标的九司村、湖石村、茶园村、新华村等16个声环境敏感的路段设置限速、禁鸣等标牌,实施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4、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并设置护栏、挡板、清扫、洒水等设施,确保场地的整洁、安全;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5、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所用沥青全部外购后,经专用车辆运至铺路现场使用;灰土拌和场设置在敏感目标下风向200米以外处,并设置除尘收尘设备,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桥墩水下作业钻孔施工采用钢板围堰工艺,禁止将施工废渣和废水排入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6、对伴行湘江归阳镇备用水源保护区的路段(K23+500~K24+000 )一侧设置防撞护栏,并设置排水沟,将该段路面排水引至备用水源保护区下游区域。 |
公众参与情况 |
拟改建公路沿线被调查者对拟改建公路项目有一定程度的了解,项目建设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被调查对象都支持项目建设,没有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