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昭山示范区京港澳高速公路昭山北互通式立交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昭山示范区京港澳高速公路昭山北互通式立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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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潭昭山示范区京港澳高速公路昭山北互通式立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湘潭昭山示范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昭山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国环环境科学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湘潭昭山示范区京港澳高速公路昭山北互通式立交工程北距李家塘互通13km、南距马家河互通约15km,采用A型单喇叭方案,匝道桥上跨京港澳高速公路,出口在昭山示范区昭山乡幸福村荣家屋场三角塘对接昭山示范区南北向主干道—昭山大道。建设内容包括互通匝道、主线加减速车道、收费站管理处土建房建及机电设施等工程。涉及京港澳主线长度940m,建设主线加减速车道750m,匝道长度1767m、匝道桥273.08m/2座,收费站3进5出共8个收费车道。总投资为10469.91万元,总工期为1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工程拆迁安置方案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妥善解决好工程征地拆迁安置中的社会环境问题。2、工程不设取土场,所需土方从附近公路工程中借取,统筹安排土石方平衡,减少对山体开挖;做好各路基边坡、弃渣场、临时占地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 3、实施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4、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并设置护栏、挡板、安全标记、清扫、洒水等设施;主要施工场地出口应设置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洁检查站,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5、工程外购商品沥青和商品混凝土,不设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搅拌站;沥青和商品混凝土经专用车辆运至铺路现场施工使用;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100%的调查对象赞成本工程建设。公众认为,应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加强互通两旁绿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