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明杰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10万辆年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浏阳市明杰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10万辆年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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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浏阳市明杰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10万辆年报废机动车拆解项目 |
建设地点 |
浏阳制造产业基地内 |
建设单位 |
浏阳市明杰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报废汽车堆场、预拆解车间、拆解车间、破碎车间及暂存场所、清洗中心及产品仓库、配套综合楼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具备年拆解报废汽车能力10万辆,拆解对象为报废轿车、货车、客车、摩托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规范设计厂区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项目外排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浏阳市永安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2、加强拆解过程的管理,拆解须在规范封闭式车间进行。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基础减振、隔声吸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4、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分类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堆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落实环评报告各项风险防范要求,明确责任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存贮和台帐管理,规范建设各类事故应急池,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用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没有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