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三和管桩有限公司新型PHC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生产线项目锅炉变更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长沙三和管桩有限公司新型PHC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生产线项目锅炉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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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长沙三和管桩有限公司新型PHC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生产线项目锅炉变更 |
建设地点 |
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东南侧 |
建设单位 |
长沙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 |
项目概况 |
1台6t/h和1台10t/h煤浆锅炉变更为1台15t/h燃烧生物质成型颗粒锅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排放烟囱高度由30m烟囱变更为40m,排放标准变更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油锅炉排放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用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没有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