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24 牛田至大福公路改建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324 牛田至大福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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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324 牛田至大福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桃江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桃江县干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
项目概况 |
S324 牛田至大福公路改建工程起于桃江县牛田镇S206(新S229)交叉口往北(桃江方向)760 米处(原S206K17+560) 、顺接牛田镇西侧规划牛田大道、沿老路X035 途经清塘村、梅溪村、石头鸭村、虎山湾村、桃江水库、松木塘镇、枫树坳村、凉水井村、上半山村、凤家坳村、天井山、白江坳村、吴家冲村、芦竹村、大福镇、止于与省道S108 交叉处(大福镇九瑶村),设计全长37.074km。其中新建3.665km,改扩建33.409km,老路利用率为90.11%。全线采用设计速度40~ 60km/h、路基宽度10m、路面宽8.5m、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设桥梁279m/10座,涵洞210道,平面交叉50处,总投资估算29346万元,工期2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工程中的取土、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做到土石方平衡,做好各路基边坡、取土场、弃渣场的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3、对涉及桃花江风景名胜区保护区的路段(K11+500~K12+300、K9+400~K11+500 、K12+300~K14+700),道路施工应根据道路两侧生态环境特征,遵循“宜宽则宽、宜窄则窄”的原则,不得破坏山体和景观。对伴行桃花江水库的路段(K10+300~K14+700 路段)建设墙式防撞护栏,背向水库一侧的路基排水沟渠,设置水源保护区、安全行驶等警示标牌。4、对临近天井山幼儿园敏感点的路段设置禁鸣标牌;实施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5、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6、工程外购商品沥青和商品混凝土,不另设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搅拌站;沥青和商品混凝土经专用车辆运至铺路现场施工使用;灰土拌和场设置在敏感目标下风向200米以外处,并设置除尘收尘设备,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严禁在桃花江森林公园及风景名胜区、桃花江水库岸边设置取、弃渣场、施工营地、施工材料堆场、表土临时堆场、搅拌站等工程和污水排放口。严禁将工程弃渣倾倒至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 |
公众参与情况 |
团体与个人均100%支持本项目的建设,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有利,能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增加村民的收入,提高村民生活水平。但还是希望本工程在建设期间和营运期间积极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使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给当地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