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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29(原S206)桃江县石牛江镇区段改线工程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08-27 10:21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229(原S206)桃江县石牛江镇区段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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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S229(原S206)桃江县石牛江镇区段改线工程

建设地点

桃江县境内

建设单位

桃江县干线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市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概况

S229(原S206)桃江县石牛江镇区段改线工程起于石牛江镇游伏沙村原S206 K9+050,向西绕开石牛江镇后,终于石牛江镇九家塅村原S206 K11+640处,其中在K1+200处跨过桃花江支流石牛江溪,路线全长3.004km。主要控制点有游伏沙村、九家塅村。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2m,设中桥30m/1座,涵洞13道,平面交叉1处,总投资估算2555.4878万元,工期1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程中的取土、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做到土石方平衡,避免大填大挖;做好各路基边坡、取土场的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2、对临近声环境敏感点的路段设置禁鸣标牌;实施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3、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避免施工噪音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场地设置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清扫、洒水等设施,确保场地的整洁、卫生、安全;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4、工程外购商品沥青和商品混凝土,不另设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搅拌站;沥青和商品混凝土经专用车辆运至铺路现场施工使用;灰土拌和场设置在敏感目标下风向200米以外处,并设置除尘收尘设备,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严禁将工程弃渣倾倒至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5、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公众参与的团体和个人100%均支持对本项目的建设。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利,同时希望建设过程中采取环保措施,降低建设过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使当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S229(原S206)桃江县石牛江镇区段改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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