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郴州市昌利贸易有限公司硫酸储存仓库项目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07-28 19:33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市昌利贸易有限公司硫酸储存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郴州市昌利贸易有限公司硫酸储存仓库项目

建设地点

郴州市北湖区万华岩镇雷大桥村

建设单位

郴州市昌利贸易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约200万元,总占地面积432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硫酸罐区、围堰、硫酸地下槽、辅助用房、事故应急池、消防砂池、储运区道路、硫酸装卸设施等。项目现已基本建成并取得郴州市安监局出具的竣工验收意见书(郴安监危化项目审字[2013]]08号),本次环评为补办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排水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运营期地面冲洗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用于周边菜地及山林灌溉;初期雨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②对地下槽液下泵采取基础减振和隔声等有效措施,做好运输车辆的限速战禁鸣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③厂内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危废暂存场所,对清罐产生的废酸液单独收集后用专用耐腐容器盛装,及时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制定详细的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按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做好硫酸贮运管理,加强库区地面、围堰、设备管道及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等的防腐防渗漏处理,做好围堰、事故池等风险防范设施的衔接,确保事故状态下泄漏物料的有效收容处置,泄漏的硫酸和消防废砂、废酸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单位采取网上公示、张贴公示、报纸公示、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并收回个人调查表50份,团体调查表4份。公众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对象对于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郴州市昌利贸易有限公司硫酸储存仓库项目

1014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