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S230长岭大桥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安乡县S230长岭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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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安乡县S230长岭大桥工程 |
建设地点 |
常德市安乡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安乡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 |
项目概况 |
安乡县S230长岭大桥工程起点为S230(原岳常高速安乡连接线)与长岭路(规划)相交处,跨越松澧洪道,终点设于S230(规划)与C166(桩号K0+565)处。路线全长3.100 km,其中接线长1.308 km,特大桥(长岭)长1.792 km。沥青混凝土路面,接线路基宽和桥宽24.5m,设计速度80m/h,设中桥66米/1座,涵洞5道,平面交叉5处,总投资估算51559.4万元,工期3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工程拆迁安置方案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妥善解决好工程征地拆迁安置中的社会环境问题。2、桥梁的设计和建造应充分满足通航能力和防洪泄洪的要求;桥梁两侧设置强化安全防撞护栏;桥面两侧设置非机动车道,满足行人与自行车通过的需要;桥型结构与色彩的景观设计应与周边景色相适宜。3、对远期夜间噪声预测值超标的长岭洲居委会(K0+450~K1+250)路段设置禁鸣、限速60Km/h等标牌;制定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地方政府应控制沿线土地利用,道路两侧红线外70m内禁止建设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4、工程不设置沥青拌和站,所需沥青商品外购后,经专用车辆运至铺路现场施工使用;水泥混凝土拌和场设置在敏感目标下风向200米以外处,并设置除尘收尘设备,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工程弃渣(土)堆放至设计的弃渣场,严禁将其倾倒至沿线河溪、鱼塘、农田内;桥梁主体完工后,对上、下游两岸边坡加固,及时拆除施工围堰、施工栈桥和施工场地的遗留物,并及时进行平整、绿化。5、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避免施工噪音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场地应设置挡(隔离)板、安全标示、清扫、洒水等设施,确保场地的整洁、卫生、安全。主要施工场地出口应设置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洁检查站,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工程建设与环境监理同步进行,定期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的建设受到沿线政府和群众的支持,没有反对意见。对于公众比较关心的环境问题,报告书的相关章节作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要求,可以降低或消除这些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