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能量密度动力型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能量密度动力型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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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能量密度动力型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市宁乡金洲新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杉杉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以碳酸锂、四氧化三钴、氢氧化镍钴锰、纳米金属氧化物等为原料,采用“配料混合—高温烧结—粉碎—混合—二次高温烧结—破碎筛分—除磁—包装”等工艺,建设3个钴酸锂生产车间和1个锂镍钴锰氧三元材料生产车间及其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实施后年产锂电池正极材料钴酸锂1.1万吨、锂镍钴锰氧三元材料0.4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高温烧结冷却水经降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和化验室废水经收集后,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综合回收利用。(2)废气污染防治。采用生产车间和清洁能源,投料区单独设置密闭车间,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吸尘器受理处理。烧结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和水蒸气经过烧结炉顶通风管道收集后,经不低于15米排气筒外排。(3)噪声污染防治。对破碎机、混合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4)固体废物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硬化防雨防渗措施。危险固废转移须建立台帐,并依法办理转移联单手续 。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用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没有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