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34新邵县张家冲至罗桥公路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334新邵县张家冲至罗桥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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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334新邵县张家冲至罗桥公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邵阳市新邵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新邵县通乡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 |
项目概况 |
S334新邵县张家冲至罗桥公路工程起于G207国道(K2540+040)与张家冲交界处,经张家冲、坪上村、西冲村、罗桥村、三溪桥,终于罗桥曾家屋里(冷水江市金竹山镇当正村)与规划的S334娄底相接处,全长13.494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0m,路面宽8.5m,设中桥98m/2座,小桥46m/2座,涵洞73道,立体交叉3处,平面交叉19处,总投资估算9684.1723万元,工期2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工程拆迁安置方案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妥善解决好工程征地拆迁安置中的社会环境问题。2、新建道路或路基扩宽应尽量利用荒地或山脚地一侧进行建设,避免大填大挖;工程中的取土、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做到土石方平衡,并做好各路基边坡、取土场、弃渣场的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3、对坪上镇中心医院门诊楼(K5+200)临路一侧安装通风式隔声窗,对坪上镇中心医院路段即坪上镇路段(K4+600~K5+300)、张家冲集镇路段(K0+200~K0+500)设置禁鸣、限速40km/h等标牌;对张家冲集镇、洪龙村、砂坪村、梧桐村、胜利村、竹畔村、罗桥村园艺场等7处人口较集中的居民集中点实施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地方政府应控制沿线土地利用,距道路两侧红线外50m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4、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避免施工噪音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场地应远离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场所,并设置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清扫、洒水等设施,确保场地的整洁、卫生、安全;主要施工场地出口应设置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洁检查站,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5、工程外购商品沥青和商品混凝土,不另设沥青拌合站、混凝土搅拌站;沥青和商品混凝土经专用车辆运至铺路现场施工使用;灰土拌和场设置在敏感目标下风向200米以外处,并设置除尘收尘设备,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工程弃渣(土)堆放至设计的弃渣场,严禁将其倾倒至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拟改建公路沿线大部分被调查者对拟改建公路项目有一定程度的了解,项目建设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被调查对象都支持项目建设,没有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