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40 望城高塘岭-丁字镇公路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G240 望城高塘岭-丁字镇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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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G240 望城高塘岭-丁字镇公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长沙市望城区境内 |
建设单位 |
长沙市望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G240 望城高塘岭-丁字镇公路工程起于望城区雷锋大道与黄桥大道(在建)交叉口,之后利用长沙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坝顶公路跨越湘江,在石渚湖村与书堂大道平交(规划),在新茅屋跨长沙电厂专用铁路,经中山村、丁家村,在桥驿镇镇区以北与长沙至湘阴公路(长湘公路)交叉,路线全长11.676km。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沥青砼路面,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24.5m,设特大、大桥650.96m/2座,中、小桥149.76m/2座,涵洞34道,分离式立交1处,平面交叉7处,项目总投资45675万元,总工期18个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在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坝顶公路路面径流收集系统中增设2 座事故应急池,分别位于湘江两岸,并配置必要的危险化学品处理的应急设备,落实营运安全管理措施。2、临近桥译镇丁家村居民点(K10+600~K11+280)路段设置禁鸣、限速40Km/h标牌;制定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地方政府应控制沿线土地利用,道路两侧红线外50m内禁止建设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3、对沿线征地红线内的较大樟树(胸径5-25cm)应就近移植,严禁随意砍伐、破坏。4、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与施工噪音,防治水土流失:(1)水域两岸河堤内禁止建立施工营地、建材堆场等施工场地;施工弃浆、施工材料禁止堆置于河堤岸内侧或最高水位线以下,施工废渣运往指定的消纳场堆放,严禁将废渣排入河道;(2)施工场地应设置护栏、挡板、清扫等设施,确保场地的整洁、安全;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3)合理选择弃土(渣)场、料场等施工场地,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目标;各弃土(石)场、砂料场、路基边坡施工采取设置挡土墙、挡渣坎、防护栏、截水排水沟、沉沙池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4)本工程不设置沥青拌和站,沥青全部外购运至现场施工。灰土拌和场设置在敏感目标下风向200米以外处,并设置除尘降尘设备,达标排放;砂石料场应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工程弃渣(土)堆放至设计的弃渣场,严禁将其倾倒至沿线江河、农田内。外运渣土车辆进行必要的加盖、防漏、防尘处理。(5)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定期向当地环保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
公众参与情况 |
所有的被调查者对该工程有一定的了解,多数被调查者认为灰尘、交通噪声对附近居民有一定的影响。被调查者认为公路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都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受到项目沿线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对于公众比较关心的环境问题,报告书的相关章节作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要求,可以降低或消除这些环境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