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37冷水滩珊瑚至东安井头圩改线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237冷水滩珊瑚至东安井头圩改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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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237冷水滩珊瑚至东安井头圩改线工程 |
建设地点 |
永州市冷水滩区、东安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S237冷水滩珊瑚至东安井头圩改线工程起于冷水滩区珊瑚紫霞路与S224(原S217 K241+400)交叉处,向西利用紫霞路1km后,下穿洛湛铁路后,向西南经龙江桥、鼎锅塘、藤花塘、老白竹山,在井头圩磨头村接S238东安芦洪市至小江口公路K23+350处,路线全长16.409km,其中完成利用紫霞路1km,实际建设里程15.409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沥青砼路面,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4.5m,设中小桥98m/4座,涵洞82道,分离式交叉1处,平面交叉2处,总投资估算42427.93万元,工期2.5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新建道路或路基扩宽应尽量利用荒地或山脚地一侧进行建设,避免大填大挖;工程中的取土、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做到土石方平衡,并做好各路基边坡、取土场、弃渣场的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2、对临近蒋荷塘(K1+150~K1+250)路段设置禁鸣、限速标牌;实施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3、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避免施工噪音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场地应设置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清扫、洒水等设施,确保场地的整洁、卫生、安全;主要施工场地出口应设置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洁检查站,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4、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所用沥青全部外购后经专用车辆运至铺路现场施工使用;灰土拌和场设置在敏感目标下风向200米以外处,并设置除尘收尘设备,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工程弃渣(土)堆放至设计的弃渣场,严禁将其倾倒至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的建设公众100%的支持。沿线公众,包括地方政府、沿线群众以及沿线单位对本项目的态度持肯定的态度,对征地、安置、扬尘、噪声等各方面的影响比较关注,公众希望环评单位提出相应措施,并希望措施能得到有效的落实,使公路建设与沿线环境保护和群众利益相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