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格瑞普新能源有限公司从废旧镍氢电池中回收稀土生产贮氢合金的产业化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格瑞普新能源有限公司从废旧镍氢电池中回收稀土生产贮氢合金的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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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格瑞普新能源有限公司从废旧镍氢电池中回收稀土生产贮氢合金的产业化项目 |
建设地点 |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格瑞普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建项目为对公司现有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镍氢电池和国内其他电池生产厂家产生的废镍氢电池进行综合处理,工程设计处理废旧镍氢电池规模为3000t/a,通过电池拆解、多级萃取、反萃等工序,生产硫酸稀土、硫酸镍、碳酸镍、碳酸钴等主产品,并拟通过对含盐废水进行分类收集浓缩蒸发,进一步回收硫酸钠、氯化钠等副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将含氯离子及硫酸根离子的含盐工艺废水分质处理、通过反渗透浓缩、蒸发结晶等回收工业盐,反渗透淡水回用于生产;②对酸浸废气、盐酸配制废气分别经相应收集、喷淋吸收净化处理后各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新建锅炉燃用天然气;③对厂区现有危废库进行规范化整改,本项目原料依托整改后的危库进行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标准要求新建电池外壳、酸浸渣暂存库,电池外壳、酸浸渣等定期外运综合利用;④强噪声污染控制。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采用报纸、网络媒体公布、现场张贴告示、发放调查表的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并收回调查表55份(个体48份,团体7份),无反对意见。 |